1964年1月,当时身为俄勒冈州大学 (University of Oregon) 田径运动员的菲利普·奈特 (Philip Knight) 和他的教练比尔·鲍尔曼 (Bill Bowerman) 创建了耐克 (Nike) 的前身:“蓝丝带体育”(Blue Ribbon Sports) 公司。当时“蓝丝带体育”(Blue Ribbon Sports) 公司是作为经销商代销日本运动鞋品牌 Onitsuka Tiger。比尔·鲍尔曼 (Bill Bowerman) 还设计出一种鞋底有“方格纹”(Waffle Pattern) 的运动鞋。 公司增长迅速。1966年,“蓝丝带体育”(Blue Ribbon Sports) 公司在塔伦顿大街 (Trenton Ave.) 上开了第一家专营店。1972年,随着和代销的日本品牌合作终止,2位创始人决定开发并制造自主设计的鞋。他们把制作任务承包给劳动力廉价的亚洲工厂,并给这种鞋取名叫耐克 (Nike) ,这是依照希腊胜利之神 (Greek goddess of victory) 的名字而取的。 新耐克 (Nike) 鞋的标识是“Swoosh” (意为“嗖的一声”),是由 (Portland State University) 的图形设计学生卡罗琳·戴维森 (Carolyn Davidson) 于1971年设计的。Swoosh 极为醒目、独特、有动感,也就是大家现在熟悉的 NIKE 的那个对勾形标志。以后的每件耐克公司制品上都有这个标记。 1978年,“蓝丝带体育”(Blue Ribbon Sports) 公司正式更名为:耐克公司 (Nike, Inc.) 。
耐克 (Nike) 因为能充分掌握年轻人对运动休闲鞋的需求、了解他们的生活型态与现实的心理渴望,发展出饶具创意的新产品、传播诉求及促销活动,从头到尾都是站在创造消费趋势的排头,耐克 (Nike) 的世界第一并非浪得虚名。 1980年耐克 (Nike) 占据约50%的美国市场份额,初步超过阿迪达斯在美国运动鞋业内坐头把交椅。从那时起,耐克开始实行积极进取的市场活动,签约顶级运动员。 1982年10月,在纽约马拉松赛事播出的季节,第一只耐克 (Nike) 品牌全国电视广告播出。这只电视广告由 Wieden+Kennedy 广告公司 (总部在波兰,是1982年4月刚刚组建的新广告公司) 策划,其后,Wieden+Kennedy 继续为耐克 (Nike) 品牌不断制作出多个创意的平面广告和电视广告,Wieden+Kennedy 广告公司至今仍然是耐克 (Nike) 首要合作的广告公司。 1988年,Wieden+Kennedy 广告公司创始人丹·维登 (Dan Wieden) 为耐克 (Nike) 新一轮的广告创造了“只管去做” (Just Do It) 这一响亮的口号。耐克 (Nike) 的“只管去做” (Just Do It) 被著名的《广告年代》杂志 (Advertising Age) 评为20世纪最棒的5条广告标语之一,这次耐克 (Nike) 的广告案例也被记录入史密森学会 (Smithsonian Institution) 的案例教程中。 在20世纪80~90年代的大部分时期,专业运动员被像英雄一样崇拜,因此耐克 (Nike) 投入大量资金,请成功、富有魅力的知名运动员为产品代言,采取是金字塔形形象推广战略。即从塔尖的顶级运动员到国家队,再到NBA联赛省级队,直至包装到普通青少年篮球活动,囊括整个体育用品市场构成的四等级要素。顶级的运动员人数是最少的,但具有很强的辐射力。利用运动员为产品做宣传的不止耐克 (Nike) 一家,但只有耐克 (Nike) 做得最成功。耐克 (Nike) 公司有一句话,经营的秘诀是为运动员制造出优质的鞋,让他们走在时尚的前面,市场的其他人都会追随仿效。 1984年,耐克 (Nike) 与乔丹签定了一份5年合同,给乔丹的条件还包括赠予耐克 (Nike) 的股票,以及以前所未有的礼遇——在耐克 (Nike) 运动鞋上使用乔丹的名字。乔丹的总价值合计高达每年100万美元。 这个价目是阿迪达斯或匡威开出的价钱的5倍。阿迪达斯和匡威都认为乔丹不过又是个产品代言人而已,却没想到他会成为一个市场战略和整个运动鞋、运动服生产线的核心。《财富》杂志也曾刊登过一篇醒目报道,认为就耐克 (Nike) 当时的财务状况,签定这么个合同实在是个大错。 结果却证明,耐克 (Nike) 与乔丹的这次合作是个“完胜”的交易,这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乔丹,他超出了许多人的预想。乔丹对耐克 (Nike) 的影响是巨大的。乔丹身上凝聚了活力、声望、高超的竞技水平和令人振奋的体育精神,使耐克 (Nike) 得以跨出跑鞋的圈子,在美国刚刚开始盛行的篮球运动上大做文章。几乎一夜之间,即使不从销量上看,耐克 (Nike) 也成了高档篮球鞋的主导产品。